中新網11月18日電 臺北市彭姓男子嫌剛出生的小狗太吵,拋摔2只幼犬,其中1只幼犬傷重死亡。臺北法院斥彭男罔顧動物生命,判刑5月,得易科罰金。
 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北市彭姓男子去年8月7日晚間,在新北市新店區廣興路上,因不滿新生的幼犬太吵,竟高舉2只幼犬拋向前方落地。
  一名女子目擊後報警處理,並將2只可憐的幼犬帶回家安置,但其中一隻仍因傷重死亡。
  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於判決書中指出,“動物保護”的觀念已成為國際間重要的普世價值之一,臺灣也順應潮流,制定動物保護法,且行之有年,彭男竟對於無力反抗的幼小犬只,以徒手扔擲的殘酷手段虐待,罔顧動物生命,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刑5月,得易科罰金,還可上訴。
(原標題:臺北男子摔死幼犬 法院斥其罔顧動物生命判刑5月)
(編輯:SN06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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